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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强生育意愿的关键是国家主力承担基本养育成本
日前,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8年的人口数字,其中全年出生人口1523万人,比2017年大幅减少200万人。原国家卫计委官员曾在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人口变动测算研究》一书中推算,2018年的预测出生人口数最少也有2082.4万人,若不实施全面两孩则只有1724.8万人。但现在这个1523万,比预测的不放开情况下的数值还低,相当值得担忧。
对我国生育率走低原因的分析,无论是民间还是官方,都有相当一致的指向:养育成本太高。与此同时,社会上也有比较一致的共识,生育率低不利于国民经济甚至民族的长远发展。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,既然全民共识与公共利益的指向都如此一致,那么,由国家来承担起主要的养育成本,就是一个应然的方向。循着这一思考方向,改革的清单一目了然,需要的主要是决心和意愿。
这里先要界定清楚生育中的基本需要。国家的职责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,在为家庭提供养育支援上,应承担的仅限于基本开支,例如产假、公办幼儿日托、义务教育到公办大学的成本,至于读高端民办学校、参加高价游学团和出国留学等非基本需要类的支出,都不应列在考虑范围内。
在这条可以列出的长长的清单中,有两项内容最为迫切。第一项是由国家主力承担生育成本。众所周知,年轻女性相对难找工作,越是未婚未育越难找,原因是企业大多不愿招一个女职工进来,出工资给她放产假去生孩子。相关部门的应对措施往往是惩罚歧视女性的单位,以及严格地执行产假制度。然而,这都没有触及生育成本这个核心问题:企业并非性别歧视女工,仅仅是想最少化成本。在企业找方法规避这个成本之后,这个成本变成了由女性及其家庭承担,结果就是女性在求职与生育之中必须二选一,相当一部分女性为了求职或为了保住饭碗,就要用尽办法证明自己不打算生育小孩,延后生育甚至不生,压低了生育率。要破解这个问题,关键是让生育成本与企业经营成本脱钩,最直接的办法,就是明确生育成本由国家出,所有产假成本均由国家支付,最好还奖励保障职工生育权的良心企业。目标是让女性不必为生育付出太多职业发展代价,从而回复其生育意愿。
第二项紧迫的内容,是国家财政应主力承担托儿服务。1月22日,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《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》,推动地方办更多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幼儿园。这个政策当然是好事,就像当初放开二胎和延长产假等政策一样,都相当符合民众的期望,但需要更加明确的一点是,在各大中城市幼儿园学位紧张的背景下,如果大量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改为公办园或普惠园,收费降低后,服务提供者的营运诱因何处而来?这里只能有两种可能性,一是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补贴,补价差;二是幼儿园成为一种慈善服务,寄望营运者和工作人员以献身精神来参与。常识告诉我们,前者会有巨大的地区间差异,后者将难以获得稳定优质的服务提供,均非上策。事实上,这件事要做成,最好的做法是把义务教育向前延伸三年,所有小孩满了三岁后均可以免费进公办或普惠幼儿园,费用由财政全额支持。
大多数家长,在初婚初育阶段都是自己的事业拼搏期,二十几三十岁的人对成本会比较敏感,在小孩进入义务教育尤其是读上中学后则是职业生涯的平稳期,在财务上通常会略有可张罗的空间。因此,要高效地增强生育意愿,第一步工作应在家长的拼搏期提供足量且适当的支援,避免生育变成一种就业障碍,确保为幼儿阶段的小孩有保障地提供照护服务。无法回避的是,这一步工作要做好,最可依靠的力量只有国家。
陈永杰
中山大学副教授 陈永杰